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十九条 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县级**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宜兴律师事务所,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机关。
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四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及时查处、纠正本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fa违规行为,调处在执业中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认为需要对被投诉律师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报告。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已担任合伙人的律师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罚期满后三年内,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合伙人。
平江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并购、房产建筑、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刑事辩护、涉外法务等领域。
律师事务所法律修改
为了促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guo务院批准的《〈内地与中国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中国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决定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联营,上海律师事务所,是由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律师事务所与一至三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宝应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内地进行联合经营,向委托人分别提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内地法律服务。”
二、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fa部令*83号发布,司fa部令*100号、*106号、*109号和*118号修正)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