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因此,常熟律所,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上海律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苏州平江律所,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律所,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提起离婚诉讼还需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
关于对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劳洞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鉴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