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相城区代理律师,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古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尾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醉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得逞。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代理律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交通事故代理律师,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找不到“*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我们接手的离婚案件,近60%涉及到婚外晴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三者”证据的意义是不大的(见我网站原创文章:《捉奸证据有多大?》)。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晴的证据很难*,民事代理律师,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青单、通话纪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司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